驻马店高级中学淮河大道校区餐厅招标公告

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2020-07-12 10:05:14
 
驻马店高级中学淮河大道校区餐厅招标公告
 
第一章 基本情况
 
       驻马店高级中学淮河大道校区位于置地大道西段,在校学生5000多人,学校有一栋三层餐厅,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。学校食堂配备有水、电、天然气接口和消毒间、粗加工间、主副食加工间、主副食仓库等。按区域划分为粗加工区、清洗区、切配区、烹调区、售卖区等,具体布局由校方与中标方共同商定。
 
第二章 招标规范
 
       一、招标范围

       公开招标

      二、投标条件及所需材料

      1、投标公司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,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。投标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      2、投标公司须具有从事经营学校餐厅经历,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,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、无安全事故等发生,须提供餐饮服务上级主管部门(后勤集团或后勤部门等)开具的近期无食物中毒、无安全恶性事故等情况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。

      三、投标文件

      所有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按时递交投标文件,其基本内容如下:

      1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;

      2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;

      3、食品经营许可证;

      4、投标公司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和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和“中国政府采购”网站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。

      5、租赁经营策划书;

      6、投入设备列表(投标方自愿投资);

      7、装修设计方案(投标方自愿投资);

      8、经营风险承担、安全服务承诺书;

      9、经营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;

      10、经营管理骨干及资质证明材料;

      11、联系方式:企业名称、法定代表人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
      四、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

      1、递交投标书时间:2020年7月12日至7月14 日18:00点,过期不予受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2、地点:驻马店高级中学淮河大道校区总务处。

      3、联系人:范老师   13507669280   0396-2685005

      五、投标须知

      1、竞标方案。投标公司采用PPT课件的形式向招标领导小组阐述其科学合理的餐厅装修改造方案、效果图、设计图、预算(投标公司自愿投资,应注明使用设备、材料的品牌、型号规格,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);购置设备设施的清单和预算(投标公司自愿投资,应注明品牌、型号规格、数量、单价、总价等),两项不低于200万元。并包含餐厅的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,主要包括:规章制度、管理方案、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;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生产安全等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;餐厅停水、停电、停气应急处理预案;抗风险措施,包括遇经营管理困难时的响应措施,是否为就餐者进行定投保险(购买《餐饮场所责任险》)及保险金额;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、验收、保管加工办法,接受招标人监督;公司经营理念,饭菜的品种价格,如何服务广大师生;对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其他承诺及说明。投标方阐述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,根据投标公司阐述,学校招标小组进行打分,分数前三名进入考察范围。招标小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三家投标公司经营学校餐厅(河南省内学校)实地考察,考察后招标小组对三家公司进行打分,两项分数相加,各占50%,分数最高的投标公司成为学校餐厅的经营公司。

      2、本次淮河大道校区餐厅招标1家餐饮公司。

      3、投标少于3家餐饮公司,学校重新组织招标。

      4、进入考察范围的投标方缴纳保证金5万元,中标后不愿经营的扣除保证金,如未中标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      5、投标方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,一次性递交。

      6、投标人准备或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。

      7、投标书装订经盖章或签字后有效,在封面上填写投标单位、投标联系人及电话,递交投标书时,投标公司一并提供以下原件,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、食品经营许可证,招标小组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。

      六、竞标时间地点

      1、时间:2020年7月15日上午9:00点

      2、地点:淮河大道校区行政楼三楼报告厅

      3、所有投标公司准时参加,迟到者视为弃权。
 
第三章 管理标准
 
      一、承包经营期限

      1、投标公司中标后签订合同经营时间为1年。

      2、中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,第一年学校不收取管理费用。

      3、中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,学校组织教职工和学生不定时进行问卷调查,问卷满意率需达到75%以上。经营期满后,在学校组织的问卷调查中达标,投标者可顺延经营1年,学校将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,最多不超过两年。经营期满后,中标公司固定资产无偿归学校所有。经营期间满意率连续不达标或不服从学校管理,学校有权解除合同,中标公司所有投资损失自负。

      4、在经营承包合同期限内承包人不得自行停业,如确属经营困难,需要停业的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,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停业。

      5、承包方禁止转让或变相转让他人,一经发现除限期收回外,支付相应的违约金。

二、经营保证金

      经营保证金是承包方在履行相关合同责任时的保证,餐厅承包方必须按学校要求缴纳足够的经营保证金。

      1、经营保证金20万元(合同签订前交至学校指定账户)。

      2、在餐厅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,学校有权用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。在合同终止时,租赁经营者在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(如经济、劳工、合约纠纷、赔偿责任等)后返还。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学校不支付经营保证金利息。

      三、安全卫生管理

      承包方为食堂安全、卫生、防火、防盗等第一责任人,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。

      1、承包方严格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必须自行做好安全、防盗、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,如发生失窃、火灾、食物中毒等事故,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,学校将终止合同。

      2、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,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、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。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,严格执行查验要求。食堂所用的一切原材料均要索证索票,以确保原材料安全。

      3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,落实食堂承包范围内的卫生工作,组织食堂人员岗位培训,规范操作,确保安全。

      4、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,积极配合学校及监管部门的工作,接受监管部门对生产流程、卫生消毒、供应价格、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管。

      四、人员用工管理

      餐厅从业人员由承包方自行招聘和管理,学校有权对餐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,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进行解雇。

      1、承包方在员工招聘、工资发放、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具体规定,并报学校总务处登记备案。

      2、承包方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、业务素质、安全健康、等进行全面管理,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,做到文明用语、礼貌服务,特别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。

      3、承包方自行承担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、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      4、承包方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,避免意外安全事故发生,因在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发生意外事故,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,与学校无关。

      5、承包方自行解决从业人员住宿,学校不提供从业人员住宿。

      五、设备设施管理

      1、中标公司自愿投入学生餐厅的装修改造和餐饮、洗消、保洁等所有生产经营设备设施,投资的设施设备必须符合驻马店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要求。

      2、承包期内,承包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位置,如确因经营需要,需征得学校同意。承包期满,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,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,如有自行改动,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。

      六、经营指标控制

      承包方在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的前提下,对餐厅实行单方承包、自主经营、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。

      1、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人员配备、采购管理、服务质量、伙食质量、花色品种、饭菜价格等指标。规范内部管理,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,经营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。在学校组织的活动期间,餐厅要积极配合开展必要的让利或公益活动。

      2、经营方正确对待测评活动,并根据测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。教职工和学生测评的满意率连续二次达不到75%或对测评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,学校有权扣除经营保证金或终止承包合同。

      3、烹饪加工制作流程符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,讲究工艺技术,高、中、低档饮食合理搭配,各种风味菜品兼备,营养充分,制定合理的学生营养餐,照顾到不同类别师生的需求。

      4、承包方保证饭菜质量,饭菜价格低于周边学校,经营窗口挂牌明码标价(标明分量及重量),所有菜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。

      5、未经学校批准,餐厅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业务,也不得进行同行恶性竞争,学校将实行经营品种和销售价格等限制制度。

      七、食堂财务管理

      1、承包方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,主动接受学校的监管。学生饭卡钱学校统一管理,经营方营业额学校每半月结算一次。

      2、承包方按时交纳水电费,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,半年结算一次。如不按时交纳,甲方将停水停电。

      八、风险责任承诺

      承包人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,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承诺。

      1、承包方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《承包经营合同》的规定,承担全部的安全、卫生、质量、效益、风险等责任。

      2、承包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、债务等纠纷承包方负责,与学校无关。

      3、除不可抗力事件外,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,否则学校将终止合同。

      第四章 附 则

      1、学校提出的各项租赁经营项目仅出让有偿使用权,合同期满承包方所获得的使用权即自然终止。

      2、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租赁经营项目和相关要求、各项经营指标如果与项目现场情况有差异,以现场情况为准,投标人应到现场进行核实。

      3、本次招标公告、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书均视为正式租赁承包合同的附件,与正式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      4、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驻马店高级中学所有,投标方因对有关内容误解而造成损失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 
驻马店高级中学
2020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