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校档案管理制度

2018-11-02 11:05:54
为了加强基层党校基本建设,使党校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高规格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基础工作,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。
    一、党校要增强资料建档意识,完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。
    二、专人负责文件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和保管。
    三、党校工作人员变动时,离任的同志必须向其他同志移交全部档案和财物,以保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。
    四、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内容齐全、分类科学、组卷合理、标题准确、装订整齐牢固,并做到妥善保管、定期检查。
    五、党校档案应收集的主要内容:
        1、上级组织有关党校工作的文件。
        2、党校教学大纲、工作计划、报告、重要通知、总结等有关材料。
        3、有关教育培训的文件、实施方案、各种名册、学员材料等。
        4、有关测评、检查、达标验收的材料。
        5、党校、校委会的会议记录。
        6、党校专职工作人员、专兼职教师名册及基本情况材料。
        7、资产管理材料、合理化建议材料、专职干部学习培训资料。
        8、获得的荣誉证书、奖牌等奖励的记载,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照片或音像资料。
    六、档案工作是党校建设的重要内容。永久性档案材料定于每年的12月底移交学校档案馆保存,暂管的材料由党校收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