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马店高中召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

河南省驻马店高级中学2019-09-07 21:25:00
    9月4日下午,驻马店高中召开了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,会议讨论通过了2019年度会费收缴和青年教师公寓调整等问题的决议,并对新老校区家属院管理等问题征求了意见。
 

     工会副主席王华军、孟建忠、刘建淮,工会委员张杰、张国存、侯灵敏、王慧敏、余芳芳分别就会费的收缴和使用、青年教师单身公寓的管理、新老校区家属院管理等事宜发表意见。
 

 
    会议认为,依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第一章第四条,工会会员应履行“遵守工会章程,执行工会决议,参加工会活动,按月交纳会费”的义务;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《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》规定,工会会员应按照月标准工资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)收入的0.5%缴纳会费,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。
 

    会议决定,学校工会会员2019年会费从9月份开始以代扣的方式记收,当年度退休人员按照9月份起至退休月份的实际在校时间收缴。
 

    会议委托女工委员会对青年教师单身公寓进行调研和调整,立即启动青年教师公寓调整分配工作,尽早尽快为新入职教师解决临时住房问题,让青年教师从内心认识到学校就是他们温暖的家和强大的后盾,从而让他们消除后顾之忧,安心从教。
 

    工会主席赵勇在讲话中指出:“工会会费的收缴一定要严格按照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要求实施,要做好相关的解释工作;要加强会费的预算管理,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程序和使用方向的合法性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”
 

    赵勇强调,学校工会在任何情况下,只要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,务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,努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,为“重塑名校风范”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 
 
    会议还对新学期工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